1、小规模纳税人使用3%征收率减按1%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那么企业每年的免征额度就是120万元,这项政策对于一般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无疑是减轻了很大一部分的压力。
3、一次性租金可分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4、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
针对企业的研发费依然是执行可以加计扣除75%,并将制造行业加计扣除比提至100%,支持实体制造企业。
5、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专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