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增值税是一种对商品和服务增值部分的税收,是我国主要的税种之一。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增值税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盈利压力,也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空间。为了缓解小规模企业的财务压力,我国税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增值税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减轻财务负担,提高生产效率。
一、增值税减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预缴税减免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增值税加计抵减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3、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