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新政策享受主体
税收新政策享受主体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这八大领域。
二、税收新政策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3)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5、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202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自首张发票年度起,二免三减半,减免期结束后按15%征收。高企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5%,税率直接降低10%,比一般企业节税40%;
2、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次加计扣除75%,享受加计扣除的高新技术企业,比一般企业至少节税47.5%
3、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比一般企业多弥补亏损5年;
4、可人才引进高企落户;
5、低息贷款科技履约贷、担保基金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