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考生须知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下同)进入考场,完成电子签到后,按照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右上角。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考生在完成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出入考场。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
4.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试结束后,演算纸笔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5.考生入座后,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认真核对屏幕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阅读并遵守《考生须知》及《操作说明》,等待考试开始。
6.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的登录。
7.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定,维护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示意。
8.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
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9.考试开始9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当立即自行离开考场,严禁关闭考试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或喧哗。
10.考试时间到,考试系统将自动为所有未交卷的考生统一交卷。
11.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2.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13.考生考前7天内应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考前10天内应无国(境)外旅居史;考生应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在考前3天到达考点所在地后,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14.考生应在考前打印并签署《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江苏省财政厅官网下载打印),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每科考试前考生都应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交《承诺书》。
15.凡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考生现场体温检测低于37.3度,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持有本人“苏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开始计算);持有本人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承诺书》。
16.考试当天持“苏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入场时持绿码但检测体温异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应引导至临时隔离检查点,由医务人员复测体温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判断为可疑病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判断为非可疑病例的,安排至临时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17.试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
18.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
19.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等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以涉嫌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犯罪移送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0.鉴于各考区疫情不同,且可能会在考前出现突发状况,请考生务必关注并遵守所在考区及考点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当地考试组织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21.考生若出现不符合考试当天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或拒绝提供《承诺书》,否则考点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
22.确实因突发疫情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9月6日至15日,持相关证明到报名所在地财政局进行登记。
原文链接:http://czj.np.gov.cn/cms/html/czj/2022-08-22/1329129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