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云浮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云浮新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会计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云浮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要求
会计人员2022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2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
2022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会计人员2022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广东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内容;
(二)《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七)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八)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九)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十)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
(十一)市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三、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一)公需科目学习方式。云浮市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方式为远程学习,会计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学习”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二)专业科目学习方式。云浮市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等多种方式完成(具体内容及学分折算标准详见附件1)。如选择远程学习,会计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一学习资源一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附件2)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
四、管理原则
(一)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申报均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办理,相关材料在线提交后无需另外提交纸质材料。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确保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附件:1.云浮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2.云浮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机构备案名单
3.云浮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一览表
云浮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yunfu.gov.cn/4765/ggl/content/post_1604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