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已于2022年3月9日公布了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相比去年,个别章节变化较大,主要是新增了一些内容,下面就对202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变化内容进行一个对比解读,以便帮助大家更有针对性地备考。
202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大纲与2021年对比
第一章 总论
【新增】经济纠纷概念和解决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调整】第一节法律体系节名调整并重新编写。
第三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节名调整并重新调整。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调整】公司的登记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公司解散和清算。
【删除】第十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删除】第五节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新增的一章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新增】保证合同
【删除】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调整】将保全措施的内容独立为新的一节,将“合同的担保”整合至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删除原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删除原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新增】1.《票据法》增加“票据的概念”“票据法的概念”“本票概述”“支票概述”“涉外票据的概念与法律适用”
2.《证券法》增加“证券发行的分类”
3.新增《信托法律制度》—节
【删除】 “保险监管机构”
【调整】1.《证券法》调整投资者保护中的“股东代理权征集制度”
2.《保险法》将原“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合并为“保险中介人”
第七章 财政法律制度
【新增】1.《预算法》增加预算体制;增加“预算收支范围”下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政府采购法》增加“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原则”,“政府采购程序”中新增“一般性程序”
【删除】1.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2.删除“预算年度”“预算体系”;删除“预算编制的程序”;删除“预算监督”中“各级政府专门机构对预算的监督”;
3.删除“评审结束程序、中标、成交结果的拘束力及履行验收”
【调整】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内部层级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