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公告
为了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现对厦门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考后资格审核日程安排
(一)考生上传材料时间:2021年12月7日0:00-12月10日24:00
(二)审核时间: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1日(8:00—11:30,14:30—17:00)
(三)审核对象
仅为厦门考区2021年度同时报名参加三个科目考试且考试成绩全部通过的考生。
特别提醒:
1.2020年、2021年两个年度内通过三科并于2020年审核通过的考生,今年不必审核;
2.2021年度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今年不必审核。
(四)审核方式:网络现场审核
考生应在2021年12月7日-12月10日网上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s://app.hrss.xm.gov.cn/xmggfw/index)(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按提示将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拍照上传。厦门会计考办将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网络审核,考生可在1个工作日后再次登录审核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
(五)审核所需上传的资料
请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所规定的报名条件要求将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1.居民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需正反面拍照);
2. 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3.承诺书(见附件6,需本人亲笔签名后拍照)。
二、其他事项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经资格审核,若考生不符合会考〔2021〕1号文件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若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后资格审核的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四)资格证书领取:证书由统一制作下发至各考办发放,具体领取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全科成绩合格且考后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待市财政局会计之窗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领取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者现场领取。
附件1:会考〔2021〕1号(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附件2:人社部发[2019]8号
附件3:闽委办发[2017]52号
附件4:人社部令第31号
附件5:会计考后资格审核操作说明(考生端)
附件6: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
咨询电话:0592-12333
厦门市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cz.xm.gov.cn/kjzc/sxtz/zcgl/202112/t20211202_26050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