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萍乡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会计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按照2021年8月9日萍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疫情防控的通告》相关要求,现对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为了保证顺利参加考试,请在萍考生8月20日后不出本市,市外考生8月20日前务必来(返)萍,确保有14天的自我健康观察时间,行程码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离开过萍乡的考生禁止参加考试。
二、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入场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提供考前14天内的2次核酸检测报告,检查电子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方才参加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缺少任何一项禁止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不扎推、不聚集,与其他考生前后左右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身份验证。
三、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凡违反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有体温异常或发热、干咳、肌肉酸痛、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经现场防疫专家评判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生在考前进入考场和考试结束离开考场等人员密集时段必须佩戴口罩,考前、考中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在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等异常症状,由现场防疫专家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参加当次考试。
七、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出行安全。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者不配合、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九、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萍乡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pingxiang.gov.cn/)和萍乡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关于考试疫情防控的动态调整。
萍乡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czj.pingxiang.gov.cn/art/2021/8/16/art_2484_1051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