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公告》,结合我市有关要求,现将我市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2021年4月1日至4月20日。
现场领取证书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4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二、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
1.邮寄领取。考生自愿选择邮寄领取的,可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签收。
2.现场领取。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大庆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局(223房间)领取证书。
(1)确定报名考点。报名考点可通过准考证号确定。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登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准考证号。考生可对照准考证号的第二位至第五位编码查找报名考点。《考点与准考证编码对照表》详见附件。
(2)他人代为领取。需他人代为领取证书的,除上述考生本人证件外,须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单位统一代领的,还须携带单位介绍信。
三、其他事宜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考生应将《登记表》提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考生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
附件:考点与准考证编码对照表(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大庆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dqkjw.daqing.gov.cn/Content.aspx?newsGuid=ef5f71f6-3dc3-4a5d-86b1-3950a93dc7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