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 资格证书的通知
包头考区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现将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
(一)领取时间
自2021年3月1日开始(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二和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领取地点
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包头市财政局11楼会计科1101办公室
二、现场领证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包头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要求,所有考生领取证书时需全程佩带口罩,并在包头市财政局一楼大厅“来客登记处”进行登记(登记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成绩合格单”“行程码”、体温检测低于37.2℃),经验证身份信息无误后,领取“会客证明”。领取证书后,将经会计科签字的“会客证明”交回一楼大厅“来客登记处”。
(二)领证材料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审核及证书领取通知》要求,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级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不需考后审核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2、中级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并进行考后审核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3)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信息表没有打印或丢失的,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5)非包头户籍考生除持有上述资料外,还须出示包头市“有效居住证明”。
(三)其他事项
1、为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疫情防控风险,证书领取时限不做限定。
2、代领人需携带考生上述资料,及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按照上述现场领证要求办理。
3、“成绩合格单”下载流程如下: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点击“成绩合格人员信息查询”输入个人信息;下载并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咨询电话:0472-5228672
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