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各位考生: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现已制作完毕,请成绩合格及审核合格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证书管理号,取得初级资格的在校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其余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宁夏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审核表》(在宁夏会计信息网——宁夏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后打印,打印方式见附件说明)或宁夏区外工作证明于3月15日前,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考生本人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要求的其他资料办理代领手续。
初级成绩合格但未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按《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及考试合格人员信息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相应地点先行报名资格审核。
请各市财政局组织好信息采集审核工作,确保考生及时打印《宁夏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审核表》;组织好证书发放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确保考生有序领取证书。
附件:《宁夏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审核表》打印方式说明(详情请见原文链接)
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218.95.178.124/public/NXKJXXW/dynamic/contents/GSGG/index.jsp?cid=2010&s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