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对象
在我市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符合考试各项规定,并取得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证书领取方式
(一)初级证书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证书领取地点登记后领取。证书暂不能代领或邮寄。
(二)中级证书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考生,先登陆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hncz.gov.cn/kj/)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非全日制学历应同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较高学历证书原件),到证书领取地点进行信息复核、确认后领取。证书暂不能代领或邮寄。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资格。
三、证书领取时间
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集中领取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证书领取地点
市民之家六楼洛阳市财政局窗口,地址是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咨询电话:0379-63917007。
五、注意事项
为避免人员聚集,望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听从市民之家工作人员安排,主动排队(考生之间要相隔一段距离),有序领取证书。
洛阳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cz.ly.gov.cn/sitesources/lyczj/page_pc/ggfw/hjzj/articlee25229ed377f490e81dd6a725d6316a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