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0年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所需证明
(一)初级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4.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中级考生领取证书
1.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领取地点及时间
在工作日内到报名点审核领证。
报名点 | 地址 | 领证时间2021年 | 联系电话 |
广陵区 (生态科技新城) | 四望亭路40号财政局一楼大厅领 | 1月18日-3月12日 (9:00-11:30,14:30-17:00) | 0514-87340204 |
邗江区 (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 百祥路35号邗江行政审批局二楼財政窗口(24号) | 1月18日-3月12日 (8:30-11:30,13:45-17:00) | 0514-87896762 |
开发区 | 维扬路108号开发大厦907室 | 1月18日-3月12日 (9:00-11:30,14:30-17:00) | 0514-87962163 |
仪征 (化工园区) | 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 | 1月18日-3月12日 (8:30-11:30,14:30-17:30) | 0514-83440979 |
宝应 | 苏中中路555号宝应县财政局302室 | 1月18日-3月12日 (9:00-11:30,14:30-17:00) | 0514-88236925 |
江都 | 泰山路357号财政局二楼会计监督管理科 | 1月18日-3月12日 (9:00-11:30,14:30-17:00) | 0514-86551910 |
高邮 | 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楼204室 | 1月18日-3月12日 (8:30-11:30;14:00-17:00) | 0514-84616752 |
扬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czj.yangzhou.gov.cn/yzczjx/kjzyjszgr/202101/cbff253c9d434915abdde4c1b42b99d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