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通知
一、审核时间
2020年11月10日—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二、审核携带资料
1、准考证(若丢失可打印成绩单代替);
2、报名信息表(由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上打印);
三、审核流程
各县(市、区)考生将审核资料送交各县(市、区)财政局会管股,由各县财政局会管股统一送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进行审核;市直考生直接去市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进行审核;市财政局会管科将有专人协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资料带回报省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当年不再补审。
2、考生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
3、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信息表,按照报名时填写的信息重新填写(考区名称、报名点名称不清楚的暂时可不填)由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委托他人代为审查的,审查时除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须出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咨询电话
运城市人社局专业技术管理科(市科技局四楼):2665599;
运城市财政局会管审批科:2222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