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具体审核时间及通知汇总:
地区 | 复核时间 | 地区 | 复核时间 |
珠海 | 2020年11月2日-11月13日 | 汕头 | 2020年11月2日至13日 |
佛山 | 2020年11月2日至13日 | 茂名 | 2020年11月2日至13日 |
梅州 | 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 清远 | 2020年11月2日至13日 |
揭阳 | 2020年11月2日至13日 | 潮州 | 2020年11月2日至6日 |
东莞 | 2020年11月2日至13日 | 阳江 | 2020年11月9日至13日 |
惠州 | 2020年11月2日至11日 | 广州 | 2020年11月2日至13日 |
湛江 | 2020年11月2日至13日 | 肇庆 | 2020年11月2日至13日 |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粤会考办函〔2020〕16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8号)规定,现将我省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一)中级资格。2019、2020年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一)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0〕8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二)高级资格。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0〕8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三、复核时间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3日,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安排本地区的复核工作。
四、复核地点
(一)中级资格。详见《广东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件1)。
(二)高级资格。详见《广东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信息表补打途径如下:
中级: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20z29.jsp;
高级:http://kzp.mof.gov.cn:81/ksbm/usercxbmb20g29.jsp。
(二)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核所需提交材料清单由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
(三)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四)各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将本地区考后资格复核的时间、复核资料要求等信息向本地区考生公告,并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按期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全科成绩合格考生的考后资格复核工作。其中,高级资格于11月17日前,中级资格于11月24日前向省会计考办报送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和《考生信息勘正表》。
附件:
1.广东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
2.广东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