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公告》得知,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考人员报考前自我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复查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学历、资历等),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能报名,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
(二)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复审
1.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会计考办将及时通过湖南省财政厅网站发布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复审通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本地区考试资格复审工作。成绩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提交材料。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见附件)。对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复审予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相应考试成绩、不发确认文件、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2.2019、2020年两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和2020年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2020年进行资格复审。因有特殊原因、未在各市州会计考办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在2021年度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时补办一次资格复审。届时仍不补办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省会计考办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资格复审及发证。
3.资格复审结束后,市州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文确认本市州合格人员名单,并将资格证书发放至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