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会计人员管理,推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现就做好我市会计诚信系统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会计诚信平台无信息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采集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前应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并网上审核通过。
三、采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高级)报名将调取会计人员诚信系统信息。会计诚信平台有信息人员,不需要进行信息采集;会计诚信平台无信息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通过“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侧“信息采集”模块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审核确认后,进入系统方能报考。
四、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模块分为在岗会计人员和预备会计人员两类。
1.在岗会计人员:采集基本信息,同时扫描上传学历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确认的开始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如:交接单、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能证明从事会计工作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预备会计人员:采集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学历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外地在津上学的学生上传学生证扫描件)。
原文链接:http://tjkj.cz.tj.gov.cn/platform/tjkj/contents.jsp?channelId=14&contentId=28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