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及《财政厅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现将成都市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2.高级资格。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3.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考生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达到四川省当年确定的合格标准的,则取得四川省当年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该成绩证明仅限当评审年度四川省内使用。
(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时间及安排
1.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至 31日。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资格前审方式。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上一年度报考过中级资格考试并通过一科以上的考生,进入报名系统时系统会自动调取上一年已经保存的信息,有变化的信息可进行修改,然后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
2.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1日(工作时间内)。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考条件的规定,持报名考生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及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上一年度报考过中级资格考试并通过一科以上的考生,可不进行本次审核。报名人员应当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时间为3月16日至3月31日。经现场确认其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报名考生信息表上的网络报名注册号进入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收费标准
中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6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56元。高级资格考试每科收取考务费15元,考试费50元,共计每科收取65元。
四、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试方式。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方式。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三个批次。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考试时间为8:30—12:00,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三)考试用书征订。考生本着自愿订购的原则,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愿选择订购考试用书,书款网上缴付。
(四)成绩公布。2020年10月17日后,由财政部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统一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考地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复查后,由报考地考试管理机构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五、其他事项
考生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各项考试管理规定,相关事项请留意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公告和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
成都市财政局
2020年2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cdkjw.org/CmsAction/getNewsDetails/5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