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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的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承认的正规学历。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会计工作年限审核的参考依据。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