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9〕1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体包括:(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按以下原则选择地区进行信息采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工作单位性质、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通的部、省属企业以及市属企业选择市直进行采集,其他单位选择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
3.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原则上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也可在户口所在地采集。
三、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在线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首次进行信息采集时,会计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IE9以上版本浏览器极速模式),点击“去江苏政务服务网登录”,然后分情况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
(1)若会计人员未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注册,则在该网站首页个人登录页面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并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自动跳转到信息采集页面,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
(2)若会计人员办理其他事项时已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注册过,则在该网站首页个人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或手机号、身份证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进行登录,然后点击“实名认证”,选择任意一种认证方式认证通过后,关闭“江苏政务服务网”。然后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kj.jscz.gov.cn”,点击“去江苏政务服务网登录”,在个人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或手机号、身份证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后自动跳转到信息采集页面,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
首次进行信息采集后,若会计人员想要再次登录系统,则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kj.jscz.gov.cn”,然后点击“去江苏政务服务网登录”,在个人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或手机号、身份证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后,自动跳转到信息采集系统。
2.会计人员提交信息后,需要重新修改、完善信息的,若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未审核,可撤销提交自行进行修改;若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已审核,则联系当地部门(详见附件2)退回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
3.所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完成信息采集。
4.信息采集过程中,如遇政策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在系统登录页面查阅“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或咨询025-83633297。
四、采集内容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以及相关上传材料。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地区)、民族、政治面貌(其中部分信息由江苏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
2.学历学位信息包括会计人员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信息,含:较高学历、较高学历证书号、较高学位、较高学位证书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
3.会计从业信息包括申报所属会计管理部门(根据采集原则选择相应的地区)、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珠算等级、是否注册会计师、是否税务师、是否资产评估师。
在岗信息中,会计在岗人员需要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单位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单位经济类型、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会计行政职务、工作单位电话和工作单位地址;非会计在岗人员需要填写居住(户籍)所在地;在校生需要填写学校所在地。
4.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类型、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或批文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填写多条信息)。
5.需要上传的相关材料,由系统根据会计人员填写的信息,自动判断需要上传的附件。其中: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一寸标准电子证件照。如因照片质量影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书制作的,由会计人员自行负责。
五、时间安排
集中采集阶段:即日起至 2019年12月31日。
长期采集阶段:集中采集阶段后新增会计人员应在1个月内进行信息采集。
会计人员应根据个人信息变化情况,及时登录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各地区财政部门应将本辖区内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
六、采集要求
1.“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采集的信息,将按和省的规定使用,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会计人员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全市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审核确认会计人员上传的所有资料,对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反馈并要求会计人员重新上传。同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诚信建设的宣传力度,扩大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的影响力和警示力,使全社会形成崇尚会计诚信、践行会计诚信的社会风尚。
附件:
南通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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