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已经开始,在采集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很多问题,这里给大家整理了“大连市中级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汇总”,仅供参考!
一、参与本次信息采集的人员范围是哪些?
答:1.在大连行政区域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暂未从事会计工作,但持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证书的人员。
3.尚未从事会计工作,但拟报考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且户籍或现居住在我市的待业人员及在我市就读的在校学生。
会计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本次集中信息采集的时间?
答: 本次集中信息采集时间2019年4月15日--6月15日,6月30日上报财政部。
请在集中信息采集时间内完成,避免影响本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和会计人才选拔等事宜。
三、在大连市考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现不在大连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大连市信息采集吗?
答:本次信息采集根据财政部属地化管理要求,会计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无工作的,在户籍或居住地信息采集,上述人员可不在大连市采集信息。
四、信息采集方式与流程是什么?
答:信息采集采用会计人员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式。
请登陆大连市财政局网站(网址为:http://czj.dl.gov.cn/),点击首页的“大连会计”,进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点击“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变更”按钮,依次进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等流程操作。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为完成信息采集业务。
五、我市原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是否需要采集信息?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答:如果上述会计人员仍在大连市从事会计工作,需要对原有信息进行确认完善,完成信息采集。进行信息确认采集时,使用“姓名+证件号”进行登陆,设置密码,进入信息采集流程。
六、新增会计人员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答:新增会计人员在进行信息采集时,使用“姓名+证件号+登陆密码”,进入信息采集流程。
七、进行信息填报采集时,对浏览器有哪些要求?
答:会计人员在进行信息采集时,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IE9 内核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八、信息采集进行到一半,发现准备的附件资料不完整,可以退出,再次采集嘛?
答:可以退出,系统会保留相应的数据。再次重新登录使用“姓名+证件号+登陆密码”,补充完整后,提交审核即可。
九、在岗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一定要上传工作证明吗?
答:在岗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一定要上传工作证明。根据财政部属地化管理要求,工作所在地是判断属地管理的第一层次标准。系统采集填写在岗信息的,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等,可直接读取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信息。如果不上传工作证明,系统会将其默认为待业人员或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十、信息采集审核通过后还可以直接修改吗?
答:不可以。如果采集的信息已经审核通过后,发现填写信息有误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会计人员需登录大连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变更。
十一、附件上传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所有上传的附件图片,必须是原件拍照的清晰图片,不可以用复印件,且本人对上传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不实,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十二、证件照片上传生活照可以吗?
答:不可以使用生活照。
十三、上传证明文件的标准要求是什么?
图片必须为png、jpg、jpeg、gif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十四、 信息提交后怎样才算完成信息采集?
答:登录大连市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平台,申报进度中审核状态为“审核完成“,即为完成本次信息采集或者可以通过会计人员信息查询中查询个人相关信息。如审核不通过被驳回,请会计人员根据下方驳回具体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十五、不做信息采集的影响是什么?
答:按照相关要求,对不做信息采集的人员,各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视同会计人员本人放弃信息采集登记,或本人不再从事会计工作,将影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才选拔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