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苏州地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开始,请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进行信息采集。据悉,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将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
据介绍,采集对象为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包括两大类,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会计人员按以下原则选择地区进行信息采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包括在苏的部、省属企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原则上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也可在户口所在地采集。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从业信息、专业技术资格等。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所属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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