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考生:
现将邢台市2018年度会计中级合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一、证书发放时间
集中发放时间: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集中发放结束后,每周二仍办理证书发放事宜(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证书领取地址
领取地点:邢台财政局会计科五楼515室(守敬北路281号)。
三、需携带证件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能领取证书,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他人代领,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在现场领取《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后,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此表要妥善保管,领证后请及时将《登记表》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因未存入人事档案造成的后果由领取人自负。
2、2017年度中级《证书》领取,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3、下方为《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样,请考生认真了解填表内容及填写方式,填写内容应与本人档案资料一致。
邢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9年3月4日
《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表样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