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大兴安岭考区报名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有关事宜的通知》(黑财会〔2019〕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大兴安岭考区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10日—24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审核通过后,务于3月31日24时之前完成网上缴费。
中级资格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会计人员信息无误,但系统自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1日至22日间的工作日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需带如下材料: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及同版照片2张;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
3.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4.学历(或学位)证书。
高级资格实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应于3月11日—22日间的工作日将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材料由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统一报送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确认。初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
(3)会计师资格证书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4)学历(或学位)证书。
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办公地点: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人民路43号,财政局酉三楼317室。电话:2125677、2125897
二、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7日—8日举行,共两个批次;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8日举行,由省财政厅会计局统一组织。
三、考试大纲
使用会考办制定的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大纲及有关辅导资料考生自愿在网上报名时购买。
四、准考证打印
中、高级资格考生应于8月18日至9月6日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发布及证书发放
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时间为10月19日后,届时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证书由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统一发放。
六、信息发布
有关考试最新信息以省会办通知为准,届时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在大兴安岭会计网网站(http://www.dxalkjw.com)“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浏览。
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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