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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领取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江津区各位考生: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由财政部门负责发放。为确保证书顺利发放,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18年度在江津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领取内容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份)。
2.《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共2份,1份交相关部门进入个人档案,1份自行保管)。该表是补办证书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领取要求
1.本人领取的,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交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领取时间
从通知之日起至2019年3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领取地点
江津区圣泉路99号区行政中心1318室。联系电话:81220452。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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