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财政局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可领取。为确保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区领取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18年度在江北区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
二、领取内容
1、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1份)。
2、《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2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是补办证书的凭证,请妥善保管。(请将1份交相关部门进入个人档案,另1份作为重要依据自行妥善保管)
三、领取要求
1、本人前来领取的,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领取时间
2019年2月27日至3月31日集中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领取地点:江北财政会计函授学校(建新东路43号附1号,大兴村车站加油站对面)
联系电话:67614548、67728699。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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