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襄阳市直及各县(市)区的考生。
二、证书发放地点及时间
考生根据自己最后一次通过考试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到相应地的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市直及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发证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起的工作日内。
三、领证时应携带的资料
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2017年及之前的证书仍由市人社部门发放。
五、会计资格证书自考试结束后或补办后五年内未领取的,按相关规定逐级回收销毁。
六、其它
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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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会计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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