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即将上线运行。按照《关于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和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赣财会〔2018〕42号)文件部署,全省范围内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于近日启动。
为做好南昌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会计人员信息的管理,结合我市会计人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一是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二是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原则
会计人员本次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实施的原则,即按照会计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所属县区、开发区(新区)进行信息采集。市直各单位、市属企业及南昌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和省属单位的会计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对应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局进行信息采集及办理日常事务。市本级负责做好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局信息采集的统筹协调和日常指导工作。
三、信息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自行网上填报或修改本人信息、上传本人相关资料,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此前已经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只需在“服务平台”上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即可。
会计人员直接注册、登录“服务平台”(网址:http://acc.jxf.gov.cn)或“江西会计服务”APP,点击“信息登记”栏目,按照《信息采集操作视频》依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和阅读并同意本人信息真实准确的承诺函等流程操作。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会计人员方可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和办理其他业务。
四、信息采集准备材料
1.个人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像素、规格、大小等按要求上传)。
2.全日制(非全日制)较高学历(学位)证书。
3.会计专业技术(较高)资格证书。
4.从事会计工作在职单位证明(单位需盖公章)。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均只需在信息采集填报系统上传电子版,除单位工作证明格式为JPG或PDF外,证件照小于100KB,其他资料图片不超过5M。
五、信息采集时间
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4月30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确认的项目,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会计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信息,否则无法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选拔、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继续教育学习和信用评价等相关事项。
2.为保证我市会计人员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会计人员此次信息登记确认后,如再有信息变更的,请及时登录“服务平台”更新信息。
3.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南昌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局 | 联系电话 |
东湖区财政局会计科 | 0791-87838890 |
西湖区财政局会计科 | 0791-86565027 |
青山湖区财政局会计科 | 0791-88108835 |
青云谱区财政局会计科 | 0791-88461162 |
湾里区财政局会计科 | 0791-83798086 |
经开区财政局会计科 | 0791-87039805 |
新建区财政局行政审批科 | 0791-83098759 |
南昌县财政局会计科 | 0791-85721026 |
安义县财政局会计科 | 0791-83410259 |
进贤县财政局会计科 | 0791-85652667 |
高新区财政局会计科 | 0791-88161173 |
红谷滩新区财政局会计科 | 0791-83839342 |
特别提醒:鉴于2017年11月4日颁布实施的新《会计法》已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认定,同时,《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已经上线运行,今后,所有涉及会计证的继续教育及继续教育登记等相关业务一律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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