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南通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9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9〕8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9年9月举行。现将南通考区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的相关规定,其中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流程
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根据属地原则,符合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根据其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报名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9年3月10日至29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对应的考区,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核
2019年3月25日至30日(周六正常上班),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审核(详见附件),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一律到南通市财会信息教育中心(南通市青年西路192号)进行审核。
资格审核须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4.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5.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
2018年已经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跨省考生除外),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可以直接在网上报名并缴费。
(三)网上缴费
2019年3月25日至31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缴纳相关考试费用,报名审核点不接受现金缴费,逾期未缴费的则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中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高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10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9年8月25日至9月6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五、关于考生信息更正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有关更正时限和要求如下:
1.资格审核前,考生发现信息错误,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更正。
2.资格审核后至缴费前,考生发现信息错误,可至资格审核点申请更正处理。
3.缴费后至8月30日期间,考生发现信息错误,可向报考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申请修改。报考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并于8月30日前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报名系统开放期间,统一更正。
4.为确保系统平稳运行,8月30日以后,不再受理考生信息更正申请。
5.中、高级资格证书信息采用报考信息,证书的任何信息均不能修改。
六、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2019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闭卷考试;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开卷考试。
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愿在网上订购相关考试用书,由出版社直接寄给考生。
七、考试时间
2019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19年9月7日至8日,共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考试科目及时间为:《中级会计实务》8:30—11:30,《财务管理》13:30—16:00,《经济法》18:00—20:00,每个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19年9月8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每个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成绩查询
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0月19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南通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nantong.gov.cn/)或“南通会计”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存在疑义,可向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核实后,由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明细分值。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
九、其他事项
1.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于2019年3月25日至29日到南通市财会信息教育中心(南通市青年西路192号)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有:
(1)标准电子证件照(白底、像素295*413);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2.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参加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中、高级资格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待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相关信息会通过“南通市财政局”网站、“南通会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
相关阅读: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3日
附件: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