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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证书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大冶考生(以下简称考生)到大冶市财政局领取证书。
二、考生在公布领证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本人申请代领的,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三、考生从2019年2月1日起领取证书,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大冶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地址:大冶市滨湖路15号。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0714-8712786。
五、2017年及之前的证书仍到人社部门领取。
大冶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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