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吉林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自2019年2月12日开始领取,法定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及咨询电话
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到报名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书,县(市)级财政部门不设领取点。
延边考区考生领证地点:延边州财政局会计处308室(延吉市铁南延龙路608),0433-2876085。
三、其他事宜
1、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领取。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可持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2、考生领取合格证书、考生信息表(存放个人档案中)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3、证书的电子备案信息可登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所属的“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证书查询系统”模块进行查询。
延边州财政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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