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201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8〕9 号)规定以及省会计考办《关于广东考区201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8〕21 号)的精神,我区中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 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2018 年11月7日-23日(工作日时间),我市各考区复核工作由各区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安排。
三、复核地点
四、复核资料
(一)2018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补打)。
(二)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考生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各1 份。
(四)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 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上述资料均以A4 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考生在受理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机构办理复核手续。
(二)按照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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