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全科合格考生资格审查的公告
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请登陆江西会计网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http://kzp.mof.gov.cn/)查询。
现将景德镇考区中级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2018年11月6日—9日
二、审查程序:
第一步: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二楼(沿江西路57号)进行学历审核;
第二步:去市财政局二楼会计科(新村北路43号财校大院内)进行工作年限审核。
三、审查需提供资料: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大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学信网学历认证查询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经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的中级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两份。上述材料,市人社局需一份中级资格审查表留底备查,其他所有材料报市财政局留底备查。
四、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有关要求如下: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4.查询认证情况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未经查询认证学历一律不予认可。
五、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六、联系电话:
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98-829863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电话0798-8522411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审查表》见本公告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
附件: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审查表.doc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