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31日—11月1日
审查地点:赣州市财政局408办公室(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审查需提供资料: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学历佐证材料,以及经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的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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