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各相关考生: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按省厅要求,今年实行先资格审查再发证的方式,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而导致证书不能发放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现就资格审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财政局按照属地原则及时通知相关考生,并按报名公告的要求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复审。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发证。
二、资格审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
三、资格审查资料
2018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应及时登录安徽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页面, 进行“证书申领”。网上申请成功后, 申请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到考试报名所属地会计考办进行资格审核(携带材料见《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须知》)。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由考生在报名时所选择的市、县报名点会计考办出具会计中级资格审核回执单。
按照报名公告的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以下具体资料:
(一)证书申请表;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以下2个条件符合其中1条即可):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计算会计工作年限的);
2、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不能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由工作单位提供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以及工作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清单,社会保险参保累计缴纳年限应不少于申报条件中相应的工作年限 ;
(五)其它。以相关职称报名的,须提供所取得职称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上述材料由各县(市)财政局、相关考生于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集中报送我局,以便统一办理资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
五、资格审查地点
市直考生:安庆市菱湖北路32号安庆市财政局会计科;
县(市)考生:各县(市)财政局会计股(科);
咨询电话:
安庆市 0556—5288972
桐城市 0556—6203505
怀宁县 0556—4633352
潜山县 0556—8937904
岳西县 0556—2185035
太湖县 0556—4183552
望江县 0556—7186082
宿松县 0556—7814659
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安庆市财政局网站。
安庆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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