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考免考材料有哪些?
需要办理免考申请的考生,请根据本人申请免考的课程,在服务平台上提交清晰的相应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1.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请免考自考各专业专科(含基础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须提交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的毕业证书、该证书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案表上的“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3年1月30日以便核查)。
2.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申请免考自考各专业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思想政治理论课,须提交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的毕业证书、该证书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案表上的“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3年1月30日以便核查)。
3.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免考自考各专业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如外语),须提交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的毕业证书、该证书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案表上的“在线验证码”验证有效期须延至2023年1月30日以便核查)、该证书的毕业成绩总表(含学分)或原就读高校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且该门课程的学分必须不低于自考免考课程的学分要求。
4.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在校生、肄业生和退学生免考自考各专业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且专业层次和要求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其他公共基础课,须提交原就读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肄业证书,退学证明。
5.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免考英语(二),须提交PETS-3证书(请在上传电子版材料时注明报考省市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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