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3年
下载APP
小程序
希赛网小程序
导航

预约成功后,不错过重要时期

点击预约

土建工程建设白蚁防治考试辅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责编:陈湘君 2018-12-14
资料领取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 应向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米以下)、抢险救灾工程 、不重复办理许可证的工程、其他(军用)的除外。

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1)资金是否到位;(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

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3)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资金落实到位;(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金落实到位是指:建筑 工期不足一年 的到位资金 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超过一年 的 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监理和消防设计审核。

下列工程必须监理:(1)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或国际组织资金的工程;(5)其他。

消防审核应经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审核。

建设单位 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开工的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 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最多9个月)。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施工许可证废置。

在建项目中止的,建设单位 应当自终止施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 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在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 应当报发证机关 核验 施工许可证。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超过6个月 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更多资讯可关注希赛网土建职称考试频道,问题咨询可拨打电话400-111-9811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阅读
查看更多

加群交流

公众号

客服咨询

考试资料

每日一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