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边整改边经营。()
食品生产企业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由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生产企业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由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生产企业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由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