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整改完毕
B、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后
C、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D、5个工作日
食品生产企业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由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生产企业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由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生产企业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的,由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A.开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
B.回答相关询问
C.提供相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有关资料
D.协助生产经营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