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休克补液治疗,第1个8小时胶体、晶体输液量为第1个24小时胶体、晶体补液总量的()。
A.1/4
B.1/3
C.1/2
D.2/3
E.2/5
A.1/4
B.1/3
C.1/2
D.2/3
E.2/5
A、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公斤体重、每1%烧伤面积,成人补给胶体和晶体溶液共1.5ml(儿童1.8ml,婴幼儿2.0ml)
B、胶体液与晶体液比例,中、重度烧伤应为0.5:1,特重烧伤宜为0.75:0.75
C、每日需补水量:成人2000ml,儿童按60~80ml/kg计算
D、第1个8小时内输入补液量的一半,另半量在第2、3个8小时内输入
E、伤口第2个24小时,补液量同第1个24小时,补水量是第1个24小时的半量
A.补液多少按烧伤总面积计算
B.第1个24小时,成人每公斤体重每1%烧伤面积补液1.5ml
C.成人还应补充每日所需水分2000~3000ml
D.第2个24小时,给第一个24小时的胶体和晶体之半量
E.第3个24小时,烧伤面积小于50%者,可不用再补充胶体液
A.伤后第1个24小时,每1%烧伤面积(Ⅱ°、Ⅲ°)每公斤体重应补胶体和电解质共1.5ml(小儿2.0ml)
B.胶体和电解质的比例是0.5∶1,广泛深度烧伤其比例可改为0.75∶0.75
C.另加5%葡萄糖补充水分,成人为2000ml
D.第2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为第1个24小时的一半
E.第3个24小时,烧伤面积在50%以下者,可不给胶体和晶体
关于大面积烧伤后补液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补液多少按烧伤总面积计算
B.第1个24小时,成人每公斤体重每1%烧伤面积补液1.5ml
C.成人还应补充每日所需水分2000~3000ml
D.第2个24小时,给第一个24小时的胶体和晶体之半量
E.第3个24小时,烧伤面积小于50%者,可不用再补充胶体液
A、第1个24小时总入量的1/2
B、第1个24小时总入量的1/3
C、第1个24小时总入量的2/3
D、第1个24小时总入量的1/4
E、第1个24小时总入量的3/4
A.4 200ml
B.4 600ml
C.4 800ml
D.5 400ml
E.6 100ml
A、前12小时补充第一个24小时的1/2量,以后的12小时再补充其余的1/2量
B、先晶体扩容,再输入胶体
C、休克者应该补充苏打,纠正碱中毒
D、维持尿量60ml/h
E、72小时后可以开始口服补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