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2017年11月接受捐赠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2018年6月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将其出售,售价为260万元,出售时的清理费用为3万元,按税法规定已计提折旧4万元;假如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该国有企业2016年就该转让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12.5
B.15.25
C.75
D.87.5
A.12.5
B.15.25
C.75
D.87.5
A.275
B.295
C.62
D.54
A.-2.9
B.0.5
C.20
D.2
A.54
B.87.5
C.62
D.79.5
(1)2017年3月2日,外购一台需安装的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万元。当日设备已运抵企业,以上款项尚未支付。
(2)2017年4月15日,设备安装领用本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其成本为15万元,市场售价为2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安装人员工资薪金为8万元。
(3)2017年6月25日,设备安装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车间使用。该设备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4)2017年7月9日,外购工程物资一批用于建造仓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日工程物资被工程领用。
(5)2017年8月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生产车间设备日常修理费10万元。
(6)2017年11月13日,仓库工程领用本单位自产产品一批,其成本为85万元,市场售价为100万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建筑公司工程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5万元。
(7)2017年12月5日,仓库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甲公司预计仓库可以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8)2017年12月31日,上述生产设备公允价值为260万元,预计处置费用为13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240万元。甲公司预计折旧方法、净残值和使用年限未发生变化。
(9)2018年6月30日,生产设备因操作不当发生严重损坏,需进行更新改造。当日支付改造支出150万元,领用本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成本为20万元,市场售价为30万元,替换设备的账面价值为54万元。
(10)2018年9月30日,更新改造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预计该设备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11)2018年10月10日,甲公司将仓库对外出售,取得价款为1110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税额税率为11%),款项已存入银行。
(12)2018年12月1日,甲公司将生产设备对外出售,取得价款3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支付清理费合计5万元。上述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付。
其他资料:更新改造满足资本化条件,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要求:
(1)编制与生产设备购入、安装和日常修理的相关会计分录。
(2)计算生产设备2017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金额。
(3)计算2017年12月31日生产设备的账面价值,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4)编制与建造仓库相关的会计分录。
(5)计算设备更新改造后的入账金额。
(6)编制出售生产设备和仓库的会计分录。
(1)销售彩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 600万元,与彩电配比的销售成本为5 660万元。
(2)转让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为100万元。
(3)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B.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4)购进原材料共计3 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已知:该企业取得相关票据均通过认证;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计算:
(1)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2)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3)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
(4)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税金。
A.10
B.10.873
C.10.8
D.12.573
A.10
B.10.873
C.10.8
D.12.573
A.50
B.-100
C.-94
D.56
(1)销售葡萄酒取得不合税收入8600万元,与销售收入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
(2)转让一项专利技术,取得不合税收入700万元,该企业该项专利的成本和费用共计500万元;
(3)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46.36万元。
已知:其他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取得相关票据均通过认证;不考虑印花税。
要求计算:
(1)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2)企业当年应缴纳的消费税;
(3)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