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认为,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侵害了外方的合法权益,单独以外方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不能受理,因为合资企业中的外方不是独立的法人
B.可以受理,因为外方依法享有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C.可以受理,但外方必须以企业的名义
D.可以受理,但是应当与中方一起作共同原告
A.不能受理,因为合资企业中的外方不是独立的法人
B.可以受理,因为外方依法享有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C.可以受理,但外方必须以企业的名义
D.可以受理,但是应当与中方一起作共同原告
A.不能受理,因为合资企业中的外方不是独立的法人
B.可以受理,因为外方依法享有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C.可以受理,但外方必须以企业的名义
D.可以受理,但是应当与中方一起作共同原告
A.不能受理.因为合资企业中的外方不是独立的法人
B.可以受理,因为外方依法享有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C.可以受理,但外方必须以企业的名义
D.可以受理,但是应当与中方一起作共同原告
A.不能受理,因为合资企业中的外方不是独立的法人
B.可以受理,因为外方依法享有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C.可以受理,但外方必须以企业的名义
D.可以受理,但是应当与中方一起做共同原告
A. 外方投资者只能以合资公司的名义起诉
B. 外方投资者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C. 法院受理外方投资者起诉后,应追加未起诉的中方投资者为共同原告
D. 外方投资者只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为由提起诉讼
A.外方投资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B.企业甲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C.外方投资者若以保护企业权益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其应以企业甲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D.外方投资者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也应以企业甲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1)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中方出资300万美元,外方出资200万美元。
(2)中方以货币、厂房、场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外方以外币、设备、专有技术作价出资(但其中外方的机器设备是租赁来的)。
(3)中外合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
(4)董事长由中方担任,外方担任副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5)对于企业的重大事务,如合资企业章程的修改,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减少、合并、分立等,应由合资企业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6)合资企业在依法缴纳了所得税后,可按约定比例向中外投资者分配。
要求:判断上述各项条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合资企业投资总额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为300万美元,外方出资为200万美元。
(2)中方以货币、厂房、厂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其中该厂房属于中方合营者所有,但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外方以外币、设备、专有技术作价出资,其中,专有技术是外方从该国某公司以许可证协议方式取得的有专有技术使用权。
(3)为了保证外方投资收益,外方可以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
(4)合营各方采用分期缴付出资方式。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月内,合营各方缴清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0%。
(5)设立董事会,董事长由中方担任,副董事长由外方担任并兼任总经理,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6)合营期间如需增加注册资本,须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要求:分析说明上述各项条款的内容是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