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楠原系某企业保卫科工作人员,后被借调到林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治安科工作。2005年2月期间
A.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B.包庇罪
C.徇私枉法罪
D.玩忽职守罪
A.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B.包庇罪
C.徇私枉法罪
D.玩忽职守罪
A.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B.包庇罪
C.徇私枉法罪
D.玩忽职守罪
A.省渔政总队验船师郑某,明知有8艘渔船存在套用船号等问题,按规定应注销,却为船主办理船检证书,船主领取国家柴油补贴640万元。郑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B.刑警曾某办理冯某抢劫案,明知冯某被取保候审后未定期到派出所报到,曾某也未依法传唤冯某或将案件移送起诉或变更强制措施。期间,冯某再次犯罪。曾某构成徇私枉法罪
C.律师于某担任被告人马某的辩护人,从法院复印马某贪污案的案卷材料,允许马某亲属朱某查阅。朱某随后游说证人,使数名证人向于某出具了虚假证明材料。于某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D.公安局协警闫某,在协助抓捕行动中,向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李某通风报信,导致李某等主要犯罪分子潜逃。闫某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A.不可以。郑某的行为在程序上是合法的,因为经过公安局领导的批准
B.可以。因为郑某的行为存在故意
C.可以。因为郑某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
D.不可以。我国《国家赔偿法》上对此种情形未列举规定
A.不可以。郑某的行为在程序上是合法的,因为经过公安局领导的批准
B.可以。因为郑某的行为存在故意
C.可以。因为郑某的行为存在重大过失
D.不可以。我国《国家赔偿法》上对此种情形未列举规定
A.法院可根据叶某提交的借条复印件,结合刘某的证言对案涉借款事实进行审查判断
B.叶某提交给法院的借条复印件是案涉借款事实的传来证据
C.法院可认定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
D.法院可对汪某进行罚款、拘留
妻子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后汪某父母得知儿子身亡,坚决不同意私了,遂向当地公安部门告发。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范某无期徒刑,同时判决范某向汪某的家属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该案件形成多种法律关系
B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C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D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
A.甲一开始被恐怖组织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其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甲在共同犯罪中可以成为主犯
B.乙是共同贪污犯罪中的实行犯,但其可能不是主犯
C.丙为勒索财物绑架王某,在控制人质之后,丙将真相告诉好友高某,并委托高某去找王某的父母要钱,高同意并实施了勒索行为。丙成立绑架罪,高某成立敲诈勒索罪
D.丁与成某经共谋后,共同伤害被害人汪某,丁的木棒击中了汪某的腹部,成某的短刀刺中了汪某的肺部,汪某因为成某的致命伤害在送到医院10小时后死亡。丁需要对死亡结果负责
A.汪某父母
B.汪某妻子
C.汪某女儿
D.汪某妻子和汪某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