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A.股东大会
B.股东代表大会
C.董事会
D.企业
A.股东大会
B.股东代表大会
C.董事会
D.企业
A.企业
B.股东代表大会
C.董事会
D.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A.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 5 人的,推选 1 至 5 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B.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C.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D.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A.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B.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为行政复议申请人
D.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A.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B.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C.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D.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2—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A.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B: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为申请人
C: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D: 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由其中一名合伙人申请行政复议
A.甲个人合伙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B.乙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C.丙对某市工商局和地税局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工商局和地税局为共同被申请人
D.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E.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