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 小学综合素质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判断题]

根据我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根据我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章程…”相关的问题
第1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聘任教师及奖励、处分权,说明()A.学校是法律、法规的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聘任教师及奖励、处分权,说明()

A.学校是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

B.学校可以制定法规政策

C.学校也是权力机关,有许多行政权力

D.学校不是行政相对人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国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入学原则上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A.就近入学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国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入学原则上是在户籍所在地学校()。

A.就近入学

B.择优录取

C.随机分配

D.考试入学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根据我国《教育法》的规定,必须由具有我国国籍、在我国境内定居并具有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我
国学校的()。

A.教师

B.校长

C.行政人员

D.教辅人员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约定的品种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外,不得出现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占比超过基金总份额多少以上的情形()

A.20%

B.30%

C.50%

D.60%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2009年10月5日,拉某(阿拉伯人)和丁某(中国人)未经依法批准,在某市开办了一所阿拉伯学校,专门招收外国学生就学。2010年6月24日,某市教育局执法大队依据《教育法》第二十七条、七十五条规定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拉某、丁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撤销拉某和丁某非法举办阿拉伯学校;2,没收违法所得。现拉某和丁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认为应适用国家教委《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处罚,从而提出复议申请。下列哪些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处罚()

A.地方性法规

B.行政法规

C.市政府文件

D.省教育厅文件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案情介绍:原告:刘某、王某、张某、马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刘某、王某、张某和马某是某市煤矿技
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和张某在2006年4月30日的数学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刘某和马某在5月2日的电子技术和机械基础科目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2006年5月3日,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根据劳动部颁发的《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对该四名同学作出了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的处理。刘某等四人不服,依法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在法庭审理中,刘某等四原告诉称:学校作出的开除学籍的处分过重,侵犯了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且处理决定程序违法,故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辩称:学校对刘某等人作出的决定属于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技工学校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原告无权提起行政诉讼,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四原告的起诉。

《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纪律和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第二十八条:处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执行,其中责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需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问题:

1.什么是行政主体?

2.结合本案分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分析本案,你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能否支持?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原告:刘某、王某、张某、马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刘某、王某、张某和马某是某市煤矿技工学校的
学生,王某和张某在2006年4月30日的数学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刘某和马某在5月2日的电子技术和机械基础科目考试中有抄纸条作弊的行为。2006年5月3日,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根据劳动部颁发的《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对该四名同学作出了责令退学、注销学籍的处理。刘某等四人不服,依法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在法庭审理中,刘某等四原告诉称:学校作出的开除学籍的处分过重,侵犯了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且处理决定程序违法,故请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恢复四人的学籍。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辩称:学校对刘某等人作出的决定属于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技工学校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原告无权提起行政诉讼,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四原告的起诉。《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纪律和犯错误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第二十八条:处分学生必须经过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执行,其中责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需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问题:(1)什么是行政主体?

(2)结合本案分析被告某市煤矿技工学校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分析本案,你认为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能否支持?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为推销其网店所售的儿童“防蓝光眼镜”商品,对商品的功效作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宣传从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其发布的广告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相关内容所指的虚假广告()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