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吉林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调剂办法。
一、接收调剂计划及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校内研究生培养单位 | 缺额 | 初试成绩要求 |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
1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300 | 45 | 45 | 68 | 80 |
2 | 085403 | 集成电路工程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300 | 45 | 45 | 68 | 80 |
3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化学学院 | 1 | 300 | 45 | 45 | 68 | 80 |
4 | 085801 | 电气工程 |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 2 | 300 | 45 | 45 | 68 | 80 |
5 | 086100 | 交通运输 | 交通学院 | 1 | 300 | 45 | 45 | 68 | 80 |
二、接收调剂条件
1.我院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调剂,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具体调剂如下:
(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专业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2)集成电路工程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工程(085403)专业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3)材料与化工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化学学院材料与化工专业(085600)专业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4)电气工程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080800)专业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5)交通运输专业调剂只在已参加交通学院交通运输(086100)专业复试,且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不再组织复试。
三、调剂流程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开放时间为4月8日8:00-4月8日20:00。
四、本调剂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方式
郑老师 0756-7626386
吉林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珠海)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