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接收调剂考生专业
我院接收调剂考生专业目录(含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要求、遴选规则等信息)见附件1。调剂专业目录中的缺额信息可能会根据实际录取情况进行调整,特此说明。
二、调剂计划
| 软件工程(083500) | 9人 |
| 职业技术教育学(040108) | 7人 |
| 职业技术教育(045120) | 8人 |
| 机械工程(085501) | 7人 |
| 车辆工程(085502) | 4人 |
三、调剂原则
1.我院研究生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有关工作要求。
2.调剂工作不区分“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无论第一志愿是否报考我院,一视同仁。
3.对于申请我院的调剂考生,我院根据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综合素质等情况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各专业遴选规则见附件1。
4.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四、调剂程序
1.我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拟于4月8日开放,具体时间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准,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调剂系统开放后,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我院选拔调剂考生的时间预计为调剂系统开放后36小时以内。名单选定后,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陆续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确认。届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五、调剂复试录取
1.我院各招生单位接收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见附件2。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原则上不超过1:5,具体比例由招生院(系)根据专业特点、缺额数量和生源情况确定。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实际人数复试。
复试前,院(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复试名单。调剂复试工作4月8日后陆续开展,一般不晚于4月15日前完成。具体复试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院(系)和研究生院官网信息。
2.复试的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部分,满分均为100分;采用进校现场复试的专业,专业基础测试的方式一般为笔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所有考核内容均在远程复试环节完成。专业基础测试模块的测试内容为《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的相关内容。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各专业的考生,以及跨学科专业报考音乐学院的艺术学、音乐、舞蹈、学科教学(音乐)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每门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3.复试总分计算公式:复试总分=专业基础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分低于60分。
(2)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
(3)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
(5)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
(6)有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
(7)未达到招生院(系)提前公布的复试合格标准的;
(8)有其他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相关规定的。
5.我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分学科(研究方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总分择优确定拟录取顺序,初试总分也相同的,依次比较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分数择优确定拟录取顺序。
6.调剂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初试总分/n×50%+复试总分×50%;其中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n=5;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n=3。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存在严重问题者;
(2)复试不合格者;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弄虚作假者;
(4)未按时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7)拟录取考生入学后复查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等情况者。
8.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所有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9.拟录取名单由我院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学费、住宿费标准及奖助政策见《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请考生在复试前认真阅读《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关于复试准备的相关内容;根据各专业复试方式,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3.郑重声明:我院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提醒各位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4.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违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内容,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本办法可能会随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学校工作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七、联系电话
职业技术学院、中燃工学院科研办公室
电话:0311-8078790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