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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责编:admin 2026-03-21

为做好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请考生参照本办法积极进行复试准备,及时查看有关通知,根据各专业复试细则完成复试考核。

一、复试

(一)复试时间

在教育部规定期限内完成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一志愿复试暂定在3月30日-4月2日进行;各学院复试细则及复试名单按工作进度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示。调剂工作暂定在4月9日后进行,以上复试具体时间均以学院复试细则或通知为准。

(二)复试资格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相关专业制定的其他要求(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及调剂通知)。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参照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降25分,单科降12分执行。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情况下,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各专业所在学院自主确定。

4.复试细则或通知、复试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提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调剂复试

一志愿未完成招生指标的专业进行调剂招生,考生须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认真查阅我校调剂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而后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查询符合要求的调剂专业并提交调剂申请。调剂工作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进行。

1.我校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如下:

①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满足复试资格要求中的第2条)以及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符合调入专业的调剂要求(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或有关通知);

③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④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⑤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⑥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的不得再申请我校调剂复试。

⑦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2.调剂程序

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内无故不予解锁,请考生谨慎填写调剂志愿。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根据报考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接受审查。未按规定提交审查资料、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1.考生身份及现实表现

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校(单位、社区等)现实表现材料或政审表。

2.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

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其中本科结业生还需提供结业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4.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到学校进行现场复试,调剂考生进行线上复试。复试考生须提前查阅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了解复试流程。考生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考生按照学院规定准备有关材料,按时到校参加各复试(建议提前熟悉考场),遵守考场纪律,复试期间不得去校外无关场所,切实做好自我防护。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或2部手机),并选取空间独立、信号良好的地点作为复试场所,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下载安装相关软件、注册账号、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调试设备、准备好面试环境,按学院要求等候复试。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2.复试内容

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进行加试。个别专业可根据选拔需要自主确定复试内容,报研究生院批准执行。

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考生需提交在校(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材料或政审表。复试小组根据有关材料和面试表现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注重政治站位、思想品德及心理健康的考察。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考核,注重其专业基础、科研潜质等能力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要求考生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根据学院复试细则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书面材料或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入学后提交原件接受审核)。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和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各复试专家小组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和文献阅读的能力。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加试严格执行学校发布的《2026年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标准命制题库或试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每门考核时长30分钟,原始纸质答卷按要求邮寄给复试学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每门考核时长2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执行,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

1.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②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有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需60分及以上)。

③学院在学校规定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的其他合格标准(在学院复试细则中明确)。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测试构成。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成绩,只判断是否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专业能力考核总分不低于70分,外语能力测试不高于30分,具体考核标准由学院自行酌定。

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①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完成复试。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③复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60分。

④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⑤其他学校认为不符合录取资格的情况。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①一志愿成绩计算为Z=C/5×60%+F×40%,其中Z为总成绩,C为初试总分+政策加分,F为复试成绩。

②调剂成绩计算为Z=C/5×50%+F×50%,其中Z为总成绩,C为初试总分+政策加分,F为复试成绩。

4.总成绩排序原则

各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一成绩依次排序。无法按成绩确定排序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有关单列的招生指标,单独排名。

二、录取

(一)拟录取

1.复试最终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录取意见包括:建议录取、名额已满暂不录取(后续如获得追加指标后按排名依次录取)、不录取。如有剩余指标,进入到调剂程序或由学校统一调配。

2.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各专业拟录取名单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一志愿考生默认接收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4小时内未办理“确认”手续,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主动联系考生未果或考生未作任何说明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通知。

(二)拟录取后续工作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考生须调人事档案,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2.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如未按时提交,由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定向”考生。

4.考生入学后还将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实施。

三、录取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被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信息公开

(一)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二)我校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站内信息、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监督及异议受理

(一)复试过程接受纪委及群众监督,复试现场及网络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倒查。学校有权通过网络技术渠道重点监控面试中携带手机以及网络远程复试中使用AI技术进行作弊的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二)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录取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学院对复核申请及时做出答复。

电话:0556-5303726,邮箱:yzb@aqnu.edu.cn

(三)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学校监督部门将对举报进行核实,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电话:0556-5300053,邮箱:jiwei@aqnu.edu.cn

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556-5303726。

(二)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人文学院

施老师

0556-5500148


外国语学院

黄老师

0556-530809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0556-5300119


法学院

方老师

0556-5306833


经济与管理学院

罗老师

0556-5303995


美术学院

吴老师

0556-5306084


音乐学院

杨老师

0556-5300181


黄梅剧艺术学院

孙老师

0556-5500227


传媒学院

金老师

0556-5305077


数理学院

陈老师

0556-5303018

物理学、学科教学(物理)

数理学院

吴老师

18256997271

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吴老师

0556-5303673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邓老师

0556-5303917


化学化工学院

朱老师

0556-5308029


资源环境学院

王老师

0556-5306085


教育科学学院

毕老师

0556-5303728


体育学院

陈老师

0556-5300096


生命科学学院

翟老师

0556-5306290


七、其他

(一)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保存5年。

(三)为确保考试公平,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截屏等操作,如侦测到上述行为,按照作弊处理。

(四)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任何考生不得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信息。

(五)本办法由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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