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根据《惠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经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专业素养扎实、身心健康的考生。
二、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拟录取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学院成立由行政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监督和开展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由硕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开展笔试、面试等相关工作。
三、复试时间与流程
复试时间:3月25-26日。
复试流程:考生材料现场审核(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笔试+面试)→公布拟录取名单→提交体检报告(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注明: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将在学校官网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www.hzu.edu.cn/yjszs/list.htm)以及教育科学学院网站(https://jkx.hzu.edu.cn/)公布,考生及时查看官网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四、复试资格
(一)复试分数线
不低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复试名单。上线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120%时,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关于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试合格者;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五、资格审查
考生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PDF或JPG格式文件),电子版于3月24日前发至邮箱jykxx@hzu.edu.cn。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二)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三)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交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持境外学历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五)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
(七)原则上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是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考生审查《惠州学院2026年非全日制考生资格审查表》;
(八)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且在复试过程中保持诚信。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一旦发现复查不合格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学籍;若情节严重,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内容
教育管理领域硕士研究生统一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全程录音录像。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校组织与管理研究》,主要考核考生对教育管理学基本理论的理解与运用。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加试《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研究方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请此类考生在2026年3月23日前与学院取得联系。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其中面试时间为20分钟。
1.思想品德与综合素质
思想品德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综合素质主要考察考生的德智全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等方面。
2.专业水平
专业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对教育学基础理论、研究动态和基础知识的掌握及应用程度,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3.外语水平
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口语表达及专业英语水平。
(三)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复试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期间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不得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七、调剂
教育管理领域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调剂考生,并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提前对外公布。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将于4月8日开通,请考生及时关注惠州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www.hzu.edu.cn/yjszs/list.htm )和教育科学学院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
八、录取
(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60% + 复试成绩×40%”进行计算。
(三)凡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按顺序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按初试科目“333教育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四)我校非全日制专业方向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与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7.提供虚假信息。
(六)根据总成绩排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由惠州学院研究生部审定后,在研究生部网站和教育科学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学院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于5月底前邮寄到学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验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工作纪律
(一)监督巡查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科学技术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巡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复试信息公开制度
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生源调剂需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由惠州学院科学技术部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申诉制度
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院会同学校对考生申诉问题及时受理及调查处理。
(四)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咨询与申诉
学院将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提供咨询和申诉的渠道,并设立专门的电话或邮箱负责受理考生咨询、成绩复核、申诉、投诉等事宜,为考生解疑答惑,并按要求妥善处理。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裴老师、黄老师(0752-2529680)
联系邮箱:jykxx@hzu.edu.cn
联系地址:惠州学院第一教学楼(旭日楼)620室
复试申诉联系人:教育科学学院纪委张书记
邮箱:53997696@qq.com
十一、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国家文件、学校制度不一致的,以国家发文和学校制度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本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