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由于西藏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的特殊性,为减轻考生来返西藏的经济压力及高原缺氧的精神压力,按教育部、自治区复试工作要求及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请参加我校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现将复试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一)5 月 24 日前,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网上远程复试测试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手机信息并及时留意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 j s z s.u tibe t.edu.cn/)。考生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远程网络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软硬件设施准备
请考生提前准备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校及报考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自身网络及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设备和场所要求如下:
1.安装软件并熟练操作。请仔细阅读《面试考生使用手册(电脑一机位,手机二机位)》(见附件 1)。
2.复试设备:
(1)主机位:1 台带摄像头、麦克风和扬声器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
(2)辅机位:1 部智能手机。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 4G、5G 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4.独立的复试房间。室内不能有其他人在场,现场保持安静和光线明亮。面试过程中,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
5.考生需要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一台为主机位,从正面拍摄,用于面试时考生与考官互动;另一台为辅机位,摄像头需从考生侧后方 45°拍摄,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三、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笔和空白 A4 纸若干。
3.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四、网络远程复试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所有复试考生必须签订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 2)。
(3)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1)请考生随时关注手机信息并及时留意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utibet.edu.cn/)。按规定时间登录远程复试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2)考生所有资料以压缩包(zip)形式上传,文件名:姓名_考生编号_报考学院_报考专业代码_报考专业_报考研究方
向.zip。凡未上传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复试。
五、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指定网络系统,携带规定的考试物品候考,并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规定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报考学院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过程中,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入,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干扰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过程中,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4.复试过程中,考生应正对“主机位”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面部在“主机位”画面中清晰可见,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辅机位”须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保证主机位和辅机位电量充足。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考试要求考生本人独立作答,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考试全程考生需确保耳部轮廓清晰可见,不允许使用耳机,包括头戴式耳机、入耳式耳机、耳麦等各类接听设备。
6.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须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禁止录音、录像、直播、录屏和投屏,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7.复试期间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须立即联系报考学院复试小组工作人员,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启动应急措施。
六、违规和复查
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西藏大学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西藏大学 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等。考生需提交真实材料并诚信参加复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时,新生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原文链接:https://yjszs.utibet.edu.cn/info/1007/1617.htm